10月30日,中山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召開。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郭文海委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長春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廣東省建筑垃圾管理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關于《中山市中山特色菜產業發展促進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中山市2025年預算調整方案報告的審查結果報告、關于我市政府債務的監督調研報告、關于新增基建項目報告的審查結果報告,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關于《中山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規定(草案)》的審議報告。
會議聽取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關于提請審議2025年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關于中山市2024年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關于新增基建項目的報告、關于《中山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規定(草案)》的制定說明、關于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會議聽取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司法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保障新質生產力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山市2025年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中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新增基建項目的決議》。
會議還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市人大常委會領導林凱、陳符英、吳軍、王超剛、徐寧軍,秘書長余振孝出席會議。市政府副市長楊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廖萬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虹、市監察委員會委員黃盛桂等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