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有效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隊港口大隊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排查時,發現部分場所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行為。

單位名稱:中山市港口鎮某創業園區
隱患內容:該場所存在室內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的火災隱患(已整改)
危害:電動自行車在室內停放或充電,易引發電池過熱、短路等問題,進而誘發火災。一旦電池自燃,會迅速產生大量有毒煙氣,且擴散速度極快。除此之外,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若存在質量缺陷,或使用方式不當,還可能引發觸電事故。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隊港口大隊提醒廣大群眾: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
通訊員:溫昌友
◆編輯:吳玉珍◆二審:鄭沛鋒◆三審:周亞
責任編輯:吳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