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
黃圃鎮發布
關于全面清理整治
“三無”船舶的公告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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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鎮各船舶所有人、經營人:
為切實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范船舶航行停泊秩序,保護水域生態環境。同時,為徹底清除蚊媒孳生地,有效預防登革熱、基孔肯雅熱等蚊媒傳染病的發生與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中山市常態化清理整治涉漁“三無”船舶工作機制》(中農農函〔2024〕143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三無”船舶集中清理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對象
公告所稱“三無”船舶,是指在黃圃鎮管轄水域內停泊、航行、作業的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的船舶。
二、整治要求與時限
所有“三無”船舶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必須在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前,自行將所屬“三無”船舶進行拆解或轉移上岸。
三、后續處理措施
對于在上述限期內未按要求自行拆解或轉移上岸的“三無”船舶,黃圃鎮政府將組織相關執法力量,自2025年11月22起依法予以包括但不限于拆解、統一清理、扣押和強制處置。
對強制清理處置過程中所產生的船舶扣押、看管、拆解、吊裝、運輸等相關費用,均由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承擔。黃圃鎮政府保留依法追繳全部清理整治費用的權利。對拒不繳納費用的,將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償。
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事項
請各“三無”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深刻認識此工作的重要性與嚴肅性,服從大局,積極配合,抓緊時間自行處置,共同維護黃圃鎮良好的水上交通秩序和生態環境。
特此公告。
中山市黃圃鎮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6日
◆編輯:吳玉珍◆二審:鄭沛鋒◆三審:周亞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