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孔肯雅熱主要通過伊蚊(花斑蚊)叮咬傳播,具有發熱、關節劇痛等癥狀,雖重癥率、病死率低,但傳染性強、影響范圍廣。
防控關鍵在于:清積水、滅蚊蟲、早報告、配合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每位市民、每家單位都負有依法參與疫情防控的義務。拒不履行相關責任,不僅可能被罰款、停業,嚴重者還將面臨拘留甚至刑事責任。
?一、不清積水?小心被罰!
★房前屋后、陽臺、天臺等處的積水、垃圾未及時清理,經提醒仍逾期不改的:單位罰款500–1000元,住戶罰款50–100元。(依據:《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第六十九條)
★下水道、溝渠、容器等積水孳生蚊蟲,拒不整改的:面臨單位500–1000元、個人50–100元罰款。(依據:《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第十七條)
二、公共場所防蚊不到位?后果更嚴重!
★餐飲店、商場、酒店等公共場所未配備或擅自停用防蚊設施的:罰款 1000–10000元;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甚至吊銷衛生許可證。(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
三、不配合防疫?可能違法!
★拒不配合流行病學調查、健康監測、隔離等防控措施的:單位最高罰2萬元,個人最高罰1000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阻礙防疫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可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 5–10日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四、造成疫情擴散?或將擔刑責!
★若因違反防疫規定,導致基孔肯雅熱傳播或流行,給他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須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控小貼士:
◆翻盆倒罐,清積水,斷絕蚊蟲孳生地; ?
◆安裝紗窗紗門,使用蚊帳、驅蚊劑;
◆出現發熱、關節劇烈疼痛等癥狀,請及時就醫并主動報告;
◆積極配合鎮村工作人員開展的排查、消殺、流調等工作。
編輯 曾淑花? ?二審 朱暉? ?三審 向才志




